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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山聚龙湾温泉度假村入驻火炬开发区以来,通过前期的资源整合和专业运营,开业数月便开创了日均接待游客千余人次的良好局面,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提升中山聚龙湾乃至科技新城板块的整体实力,增强我区第三产业的竞争力和知名度,特举办2009中山“聚龙湾温泉杯”摄影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下:
一、活动主题
“温泉、丽影、胜景——尽在聚龙湾”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山火炬开发区宣传办
中山聚龙湾温泉度假村
国际旅游小姐广东赛区组委会
协办单位:中山火炬开发区摄影协会
支持单位: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电视台
媒体支持:广东电视台、南方卫视、《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深圳商报》、《深圳特区报》、《佛山日报》、《东莞日报》、《信息时报》、《新快报》、《中山日报》、《中山商报》、《晶报》、《珠海特区报》、《中山火炬》等媒体。
(二)组委会
主 任:梁丽莎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欧锦强 火炬开发区宣传办主任科员
张礼钊 中山火炬开发区摄影协会会长
文 飞 广东聚龙湾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总经理
牟六英 国际旅游小姐大赛中国广东赛区执委会主席
成 员:张安明 中山聚龙湾常务副总经理
周 翔 中山聚龙湾副总经理
劳朝晖 中山火炬开发区摄影协会常务副会长
联络人:邓传友 劳朝晖 周世虎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2009年12月23日下午14:18
具体流程:1、13:00—14:00嘉宾签到;
2、14:18—15:10“聚龙湾温泉杯”摄影大赛启动新闻发布会(详见附件);
3、15:10—16:40温泉区内摄影采风活动;
4、17:00答谢晚宴。
(二)地点:中山聚龙湾温泉度假村
四、参赛须知
(一)参赛对象:
1、中山火炬开发区摄影协会会员50名;
2、度假村面向社会(所有中国籍合法公民,如有外籍人士需特殊说明)公开征选摄影爱好者50名。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突显“温泉、丽影、胜景——尽在聚龙湾”的主题;
2、投稿数量不限,每幅作品统一精放10英寸,方片要求8×8英寸,组照必须在8×12英寸内,长宽超2:1的,可以为8×12英寸,彩色、黑白均可(接受数码输出照片),不需装裱;
3、每幅作品背面须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地址、电话;
4、请将每幅作品的底片以电子版式刻盘一同投稿,要求:提供每幅作品不少于30M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或不小于4M的JPG格式文件,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
(三)收稿事项:
1、截稿时间: 2009年12月31日。
2、收稿地址:
①中山聚龙湾温泉度假村市场营销部
联系人:周世虎 电话:23698888
②中山市白莲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开发区逸翠华庭二期22铺)
联系人:劳朝晖 电话:85318004、13802668004
?中山火炬开发区宣传办
联系人:邓传友 电话:85339333—5283
(四)其他说明
1、获奖作品所得税金由作者自理;
2、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和版权,由作者自行负责;
3、入选作品一律不退稿,主办或协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作品作宣传,不另付稿酬;
4、未经组委会同意,参赛选手不得使用此次活动拍摄的任何获奖照片用于商业用途,若因未经组委会同意而使用此次活动拍摄的作品所涉及到肖像权或名誉权等纠纷,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评奖资格或取消奖项;
6、本通知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五、奖项设置
金奖 1名 各奖现金2000元和价值3000元奖品
银奖 2名 各奖现金1000元和价值1000元奖品
铜奖 3名 各奖现金500元和价值500元奖品
佳作奖 10名 各奖现金200元和价值200元奖品
入围奖 10名 各奖现金100元和价值100元奖品
金银铜奖不能兼得,影赛组委会将为所有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奖项领取方式可选择邮递或到大赛指定领奖处领取。
六、评选方式
1、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并定期公告;
2、大赛评委组对入围作品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各奖项获奖作品;
3、评选结果名单在揭晓时一并公告。
中山火炬开发区宣传办
中山聚龙湾温泉度假村
国际旅游小姐广东赛区组委会
200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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