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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及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居民代表作用,推动社区、小区各项工作的发展,促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经研究,定于2月4日举办开发区2010年春季居民代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0年2月4日(星期四)上午9时—12时,时间半天。
二、培训地点:
区管委会大楼一楼大会堂。
三、参加人员:
1、区领导:刘锐濠、林惠梅;
2、区组办、农办有关人员;
3、各社区党总支政工副书记1名、小区党支委1名(由各社区负责通知);
4、全体居民代表(由各社区负责通知)。
四、报到时间:
请与会人员于上午8时30分报到,9时准时开会。
五、其它事项:
1、居民代表以小区为单位,由小区支委带队,社区党总支政工副书记总负责。
2、居民代表到会场开会和返回的交通车辆由各社区、小区自行解决。
3、请区电视台、《中山火炬》派记者采访。
区管委办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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